藥物性肝損傷(DILI)
與病毒原因、酒精原因、脂肪肝原因的肝損傷并列,還有一種干損傷叫做藥物性干損傷。西藥、中草藥、含有不明成分的健康食品均有導致藥物性肝損傷的可能。
目前發現,西醫藥物導致的藥物性肝損傷發生率明顯小于中藥和健康食品。其主要理由是西醫藥經過循證的科學驗證,比較嚴格的控制了不良藥物,而中草藥和健康食品卻無法做到。1953~2013年因導致嚴重的肝損傷,全世界下架了462種西醫藥物(BMC Med. 2019 Mar 2;17(1):56.)臺灣的研究者們研究了1,297例藥物性肝損傷患者,對比“西藥”與“中藥和健康食品”哪個更有害。中藥和健康視頻導致肝損傷治死的為12.6%,西藥為8.0%。(Hepatol Int. 2021 Aug 11.)
藥物性肝損傷的分類
藥物性肝損傷的原因有直接型、特殊體質型、間接型的細分類。
1) 直接型DILI
藥物直接損傷肝細胞,代表性藥物有對乙酰氨基酚、胺碘酮、甲氨蝶呤等。直接型也與藥物的劑量累積有關,急性肝損傷通常發生在數日之內。
2) 特殊體質型DILI
服用不易導致肝損傷的藥物出現的DILI,與個人體質特殊有關。這類肝損傷的出現時間沒有一定的規律。
3) 間接型DILI
癌癥患者使用免疫檢查點抑制劑造成免疫性肝炎,使用激素造成脂肪性肝炎,這類肝損傷屬于間接型DILI。
藥物性肝損傷的病態類型有肝細胞障礙型、膽汁淤積型、混合型(細胞障礙+膽汁淤積)。來自日本的觀察研究顯示,2010年~2018年間,肝細胞障礙型DILI呈上升趨勢,占總DILI的64%,膽汁淤積型DILI呈下降趨勢,占16%。
藥物性肝損傷的生物標志物
世界通用的藥物性肝損害診斷均采用DDW-J 2004標準:①從開始用藥(或停藥)到肝損害發病的期限(天數);②停藥后的ALT及ALP水平動態即疾病經過;③是否有飲酒、妊娠和高齡等危險因子并存;④有無病毒感染、酗酒和阻塞性黃疸等藥物以外的病因;⑤所用藥物說明書中或文獻中有否發生過肝損害的記載;⑥嗜酸性粒細胞增多(閾值6%);⑦DLST(淋巴細胞藥敏試驗);⑧對再投予給藥的反應。
而這個標準太復雜,不利于臨床使用。簡易化,可以用血液檢查結果(AST、ALT、膽紅素、凝血酶原時間國際標準比值)輔助診斷。日本醫療機構研究機構經過研究又找到了敏感性和特意性更強的新標志物:谷氨酸脫氫酶 (GLDH)、角蛋白 18 (K18)、半胱天冬酶裂解產物 (CCK18)、精氨酸酶 (ARG-I),而且這些標志物能幫助醫生區分DILI的急性期和恢復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