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后腫瘤標志物升高代表什么?
腫瘤標志物是指在腫瘤發生和增殖的過程中,由腫瘤細胞合成、釋放或者是機體對腫瘤細胞反應而產生的一類物質。當機體發生腫瘤時,血液、細胞、組織或體液中的某些腫瘤標志物就可能會相應的升高。
腫瘤標志物現在已經成為常規的檢查項目,這里想和大家談談“腫瘤患者如何使用和分析腫瘤標志物檢查”,希望腫瘤患者在進行腫瘤標志物檢查檢查時注意以下幾點:
一、確診為惡性腫瘤后,治療前最好進行一次全面的腫瘤標志物檢查。
首先,現今所知的腫瘤標志物都不是百分百的與某一特定的腫瘤相關,如:癌胚抗原(CEA)在下列腫瘤都可能升高:肺癌、結腸癌、胃癌、乳腺癌、胰腺癌等;其次,一種腫瘤可能有多種腫瘤標志物都升高。例如:肺癌可能有下列標志物升高:癌胚抗原(CEA)、神經元特異性烯醇化酶(NSE)、鱗狀細胞癌抗原(SCC)、糖抗原125(CA125)等。治療前進行一次全面腫瘤標志物檢查的目的是找到升高的標志物、篩查出與所患腫瘤相關的腫瘤標志物,作為以后療效檢測和復發監測的指標。如果在治療后再檢查,因腫瘤已被切除或處于抑制狀態,腫瘤標志物都是正常的,無法找到升高的標志物,不能反映與所患腫瘤相關的腫瘤標志物的真實情況。
二、治療前檢查結果作為基線。
通過前述治療前全面的檢查,可以得知該患者哪一種(哪幾種)標志物升高、哪一種(哪幾種)標志物正常。以此結果作為基線,作為以后治療效果檢測和復發監測的對照標準。如經過治療后原來升高的腫瘤標志物下降了,說明治療是有效的;反之,如過腫瘤標志物不降甚至升高,說明治療無效。此外,還可以根據下降的程度判斷療效。
三、不必每次都查全套。
通過治療前全面的檢查找到與所患腫瘤相關的標志物,以后重點監測這些升高的標志物即可,不必每次都查全套。全套不但花費大,而且還要多抽一些血。除非懷疑有新發腫瘤時再根據情況加查其他標志物。
四、連續動態地觀察腫瘤標志物的變化。
現今所知的腫瘤標志物絕大多數不僅存在于惡性腫瘤中,也存在于良性腫瘤、胚胎組織、甚至正常組織中。因此,某些腫瘤標志物的特異性比較差,也就是假陽性和假陰性率比較高。腫瘤病情的變化不能單獨依靠一次檢查的結果,只有連續動態地觀察腫瘤標志物的變化才能作為判斷依據。如果發現標志物持續升高,那么應提高警惕,需要進一步檢查。
下面分析以下臨床常見的幾種腫瘤標志物變化情況及其含義:
最后一個問題:復查腫瘤標記物正常就能完全排除復發轉移嗎?
答案是否定的,因為腫瘤會發生變異或新發不產生標志物的腫瘤。有AFP顯著升高的肝癌患者,治療效果很好,AFP降至正常,治療結束后AFP仍穩定在正常范圍超過兩年。后復查時患者肝內出現新的占位,但AFP不升高,并且該占位進行性增大。最后診斷為原發性肝細胞肝癌,考慮是該患者再次發生新的不產生AFP的肝癌。
注:本文由田耕教授撰寫,日本就醫網整理更新。